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掀起“比、学、赶、超”工作力争上游的热潮,使全体财政干部学有榜样,行有规范,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和进取精神,积极为瑞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市财政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每月之星”评选活动,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加强领导,认识到位。该局把“每月之星”评选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三项创建”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一个有效载体,列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当作激发财政干部工作主观能动性,夯实财政工作基础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召开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并以文件下发到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以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激励机制,把“每月之星”评选活动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一次重要内容,奖优罚劣。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到位。为了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有效开展,该局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每月之星”评选办法,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具体部署动员,会后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组织讨论,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谈感想,表决心,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
三是深入发掘典型工作到位。在评选过程中,该局注重政治思想、工作及作风全面衡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先进性为标准,以“心系群众,财政为民”为宗旨,以培育、发现和运用典型为抓手,具体从六个方面即本职业务,遵章守纪,服务群众,廉洁办事,自身学习及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等方面全面考核评选,层层把关,逐级遴选,每月底由各科室、各二级单位上报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出4名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职工)作为“每月之星”上报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审定,然后予以公示。
四是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到位。做到“三个一”,即每位当选“每月之星”人员一张相片公开上监督岗,一份事迹材料公开上公示栏,一次干部例会上报告工作。通过公开宣传,既增强了当选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也激发了其他干部职工争当先进的热情。
由于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注重民主评议与检查考核相结合,确保评得客观,评得服气,评出干劲,评出实效,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争先创优工作氛围,确保了机关高效运转,有效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华晖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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