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月26日至10月29日
九江公安交警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同步查处“三超一疲劳”
无证驾驶、闯红灯等
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现将部分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曝光
请广大市民群众引以为戒!
部分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6年10月26日20时许,当事人徐某(男,41岁)驾驶赣G732**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在柴桑路与人民南路交叉口被瑞昌交警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徐某的呼气数值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6年10月27日21时许,当事人查某燕(女,45岁)驾驶赣GE52**小型普通客车,在共青城市左家路电力公司路段被共青城交警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查某燕的呼气数值为1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6年10月28日21时许,当事人陈某五(男,37岁)驾驶粤SL65**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彭泽县龙城大道烈士陵园路段被彭泽交警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五的呼气数值为1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2026年10月27日09时许,当事人卢某轰(男,67岁)驾驶无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澧溪镇岩山村G220国道1442公里400米处被武宁交警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卢某轰的呼气数值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2026年10月27日19时许,当事人张某玉(男,59岁)驾驶赣G3J0**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东佳大道与安居路交叉路口被德安交警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玉的呼气数值为14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
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时许,当事人季某洪(男,62岁)驾驶赣GZ9B**轻型自卸货车,在武宁县新宁镇茶场—粮站路段因违法载人被盘溪中队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武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及乘车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违法载人人员进行转运。

案例七
2026年10月26日上午8时许,当事人吕某(男,45岁)驾驶赣GP28**中型普通客车,在滨江东路因超员(核载11人,实载13人)被金鸡坡中队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浔阳大队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及乘车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超出人员进行转运。

案例八
2026年10月28日09时许,当事人朱某华(男,67岁),驾驶一辆赣GD916**小型轿车,在修水县石坳乡水门村路段,修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发现朱某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案为鉴
时刻紧绷交通安全弦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九江公安交警
将持续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守好每一段路
护好每一趟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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