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轮车
因其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等因素
已然成为民众日常交通工具之一
但部分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
随意驾驶、任意行车
给道路交通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
为有效遏制二、三轮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自行车、“非标”车等)交通事故高发态势,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九江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三轮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二、三轮车逆行、闯红灯、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曝光。
2025年6月27日21时55分许,当事人高某红(男,51岁)驾驶赣G1693K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瑞昌市赤乌中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后经九江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高某红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数值为163.7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6月28日20时53分许,当事人张某某(男,66岁)驾驶赣G9S37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经开区龙开河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后经九江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张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数值为104.1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7月1日9时20分许,当事人段某珍(女,60岁)驾驶赣GA80960电动自行车,在浔阳区十里大道老马渡路口闯红灯。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7月1日9时32分许,当事人陶某元(男,51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庐山市汉岭街路段,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责令其尽快考证、年检、购买强制险。
2025年7月1日10时49分许,当事人刘某(女,47岁)驾驶赣GDY7445电动自行车,在浔阳区长虹大道火车站路口闯红灯。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7月1日11时10分许,当事人杨某福(男,72岁)驾驶赣GG1325轻便二轮摩托车,在德安县河东大道路段逆向行驶、非法加装遮阳(雨)篷。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将非法加装的遮阳(雨)篷现场进行拆除。
上述被曝光的车辆和人员
仅为专项整治部分内容
九江公安交管部门
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守法出行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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