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让人,人守规,共创文明出行路】2025“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进行时”九江交通广播《交警在线》特别节目
    日期: 2025-06-16          来源: 九江文明网          访问量: 0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交警在线》
    2025摩托车、电动车
    专项整治进行时特别节目

    6月11日,FM88.4 交通广播《交警在线》节目邀请交管支队秩序科二级警长 汪达文、第一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 刘峰、第二大队秩序中队指导员 汪毅、第三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 张啸做客直播间,让我们一起了解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详情,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图片



    图片

      一、整治背景与目标







    图片

    此次整治旨在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因未戴安全头盔致死致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image.png



    图片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







    图片

    交管部门主要采取“3+2”的整治模式,通过 “3项具体举措和强化对2类特定人群监管”将专项整治落实落细:


    3项具体举措:路面集中整治,每日视频巡查和动态监管以及交通事故倒查。加大对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类特定人群监管:强化对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与快递、外卖企业共同对快递、外卖小哥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此外,交管部门还运用警示、曝光、主题宣传、定向入企宣传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整治开展以来共曝光60余起电动车违法行为、开展了2期针对外卖小哥群体的入企宣传。



    图片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成效







    图片

    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共查获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03万起,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77万起,联合惩戒外卖小哥44人。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路口的二轮车头盔佩戴率由整治前的50%提升到目前的92%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死亡事故数量较去年同期降低15.38%


    交管支队将会把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贯穿始终,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持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充分整合治理资源和手段,多管齐下、多方联合,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市创文成果,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图片

      四、重点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







    图片

    (一)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在摩托车、电动车事故中,头部极易受到严重伤害。一旦发生碰撞,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头部缺少有效保护,很容易造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重伤,甚至危及生命。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因未佩戴头盔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人数占比较高。


    7f7062045b008db74a19d6c4c09b128.jpg

    (二)车辆非法加装遮阳棚

    遮挡驾驶人视线,扩大视野盲区,影响对路况的观察判断,尤其是在转弯、变道时,难以看清周围情况。


    改变车辆重心,增加迎风阻力,在行驶过程中车辆稳定性变差,遇到大风天气或紧急情况时,车辆容易失控侧翻。


    增大了车辆的整体面积,增加了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刮擦碰撞的概率,而且在发生事故时,遮阳棚的支架等部件还可能对驾乘人员和他人造成二次伤害。


    a408bdfa43188d53559eb00ba9eef0b.jpg


    (三)闯红灯

    闯红灯严重破坏交通规则,扰乱交通秩序,增加了路口交通冲突,在错误的时间进入路口,大大提高了碰撞事故的发生几率。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闯红灯,都可能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严重的伤亡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图片

      五、查处与处罚方式







    图片

    (一)未佩戴头盔

    界定:驾驶员以及乘坐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实践中很多驾驶员将头盔放在车篓里或者挂在车把手上,不戴头上,被交警拦下来才赶紧戴上,这些行为都属于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流程:先对驾乘人员进行劝导,现场予以口头教育,指出、纠正违法行为。经核实已经有教育纠正记录或者经现场口头教育不改的,摩托车驾驶员将给予罚款20元记1分的处理,乘坐人员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该违法记录会上传至12123交管平台。


    (二)非法加装遮阳棚

    界定:在车辆出厂设置的基础上,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加装遮阳设备改变车辆整体构造。目前路面常见的固定式和可折叠收缩的遮阳棚都不允许安装。


    执法流程:考虑到驾驶员加装遮阳棚多是为了自身方便,接送孩子遮风挡雨,以口头教育,现场拆除遮阳棚为主。


    (三)闯红灯

    界定:二轮车通过路口遇到红灯时,未将车辆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者等待区域内(部分大路口斑马线前方施划的绿色等待区域)。


    执法流程:闯红灯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态度零容忍。现场执法发现该行为,交警会立即给予处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罚款100元记6分,电动自行车罚款30元。


    (四)无证驾驶

    界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同车型要求不同:


    普通摩托车(黄底黑字牌照,二轮和三轮,燃油及电动):普通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需D照,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需E照。


    轻便摩托车(蓝底白字牌照,燃油和电动):驾驶员需F照。


    电动自行车(白底红字牌照,如共享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但法律规定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临时牌照的非标车:2023年5月已过有效期,不能上路行驶。


    处罚:无证驾驶普通三轮、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查获,交管部门将给予500元的罚款,视情节严重可并处15日以内的行政拘留。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满16周岁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






    九江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行人需做到 “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


    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需做到 “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加装遮阳棚”。


    驾驶机动车需做到 “行经斑马线文明礼让行人、不车窗抛物、不乱停乱放”。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请所有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共同维护好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九江的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投稿


    已有 2 人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