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调整
    日期: 2012-01-12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量: 0

      依据《九江市禁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九府厅发[2009]93号),根据近两年的实践,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现将我市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规定作如下调整:

      一、每年的农历除夕夜到大年初七不限放;

      二、每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小年)、正月十五日(元宵节)两个节日当日不限放;

      三、每年的立春、圣诞节、元旦三个节日当日不限放;

      四、以上不限放时日不得在《九江市禁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禁放区域内燃放;

      五、其他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和禁放要求不变。

      九江市“两声三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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