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社会氛围,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
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九江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案
2023年12月12日,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九江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制止浪费专项检查,发现该店的餐桌、墙面、收银台等醒目位置未张贴也没有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现场调取点菜单内容未标注合理确定数量、分量等不同规格选择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九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彭泽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彭泽县某茶坊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11月21日,彭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彭泽县某茶坊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3
共青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学院食堂未按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3年5月12日,共青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学院食堂开展检查,在回收餐盘处发现学生的用餐盘里菜肴剩余较多,当事人未主动对学生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主动引导学生按需适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4
都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都昌县某麻辣烫店未按规定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3年4月4日,都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都昌县某麻辣烫店开展检查,发现该店铺未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现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5
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案
2023年12月13日,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某餐饮店开展制止浪费专项检查,发现该店的餐桌、墙面、收银台等醒目位置未张贴也没有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现场调取点菜单内容未标注合理确定数量、分量等不同规格选择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九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6
武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武宁县某酒店未在经营场所摆放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10月6日,武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武宁县某酒店经营场所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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