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选用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九江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管理岗九级职员5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九江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九江文明网、《九江日报》、九江发布、九江人事考试网、九江组工微讯查询。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维护“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具有3年以上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其中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除另外明确之外,本次公开选调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8月25日9:00-18:00,报名地点为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人民政府主楼一号楼六楼,九江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办公室门牌号:A608,咨询电话:0792-8211637,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3)《九江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手写签名);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完整材料。 (3)报考人员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现场报名,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4)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请保持通讯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低于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职位调减计划数于笔试前由九江市委宣传部公告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九江市委宣传部干部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考试由九江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3)成绩查询。考生可在笔试入闱人员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九江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电话查询本人笔试分数,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笔试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不另行通知。因面试人员放弃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九江市委宣传部干部科通知考生。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在九江文明网公示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入闱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进入考察排名不分先后。 九江市委宣传部选派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五)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等额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并告知考生。 (六)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递补。在考察和体检阶段,因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职位空缺的,九江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事先报九江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九)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行3个月的等额试用。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和评估,就试用人员履职情况、思想状况和出勤情况等形成试用评估报告,并报送九江市委组织部备案。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九江市委宣传部决定,递补试用仅限1次,并事先报九江市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十)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将试用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报九江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