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九江市首届弘扬新风“好理事长”群众推荐评议活动的通知》,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推荐评议村(社区)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理事长,拟评选20人。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赣民发〔2023〕3号)《江西省移风易俗“五个100”系列群众推荐评议活动方案》《九江市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各层面以先进带后进、以点带面,形成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改革“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的浓厚氛围,开展此次评荐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对象须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在村支部的领导下全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红白喜事监督管理,倡导文明新风,深化移风易俗;德高望重,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带头执行并推动移风易俗规定落实落地;领导的红白理事会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积极履职尽责,科学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流程及标准,确保有人管事、有制度管事;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有切实可行的刚性约束,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量化了彩礼、活动规模、餐饮标准等,示范带动村民践行文明新风尚。2023年4月中旬启动推荐评议,5月底前完成推荐评议工作。
拟推荐对象须按照要求公示。评选出名单后,将大力宣传、全面展示我市移风易俗系列先进典型事迹和风采,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周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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