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九江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印发了《九江市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增强信用自律意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工作正有序推进。
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涵盖市场监管领域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备案)和信用修复三个业务领域的四大类27项信用承诺事项,承诺事项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并向社会公示。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自方案下发以来,全市市场主体向市场监管部门递交信用承诺书共40312份,其中登记注册信用承诺书31711份;行政许可(备案)信用承诺书7988份;信用修复承诺书6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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