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发改社会字〔2024〕11号
关于九江市浔阳江滨江路历史文化街区业态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报来《关于九江市浔阳江滨江路历史文化街区业态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九文旅字〔2024〕1号)收悉。为推动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把九江打造成为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上的璀璨明珠,经研究,原则同意九江市浔阳江滨江路历史文化街区业态提升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401-360400-04-01-670154),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拟建地址:九江海关至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滨江路路段全长5.6公里及支巷。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提升为根本,重点改造提升以下4个方面:
1.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示。梳理找准九江文化在长江文化和赣鄱文化中的位置和结合点,利用滨江路现有闲置公产,改建成以长江文化、赣鄱文化、浔阳文化等为主题的文化展示馆群,改造引入系列博博物、美术馆、城市书房、特色文创店等文化艺术实体,打造长江文明集中展示交流场景。
2.特色文化体验。分五个路段对滨江路及其支巷进行分类布局,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招引数字文娱、国潮文创、VR科技体验、剧院剧场、儿童游乐城等业态。
3.基础要素提升。配合长江最美岸线打造,完善特色民宿、咖啡茶吧、休闲酒吧等配套设施,增设停车场、位,升级道路标识,新增旅游标识标牌,提升游客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4.智慧导游导览。按照《江西省智慧景区建设评定细则(试行)》III级智慧景区创建标准要求,建设智慧景区智能化管理营运系统,对街区情况进行实时、快速分析,提高街区服务的便捷性。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匡算为32000万元。
四、调整规定:如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
五、其他事项: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批复时效: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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