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文明委关于表彰第七届江西省道德模范、第二届江西省文明校园、第二届江西省文明家庭的通报
赣文明委〔2021〕7号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和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为社会各界和全省人民树立了道德标杆和价值导向。
为充分展示我省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省文明委组织了第七届江西省道德模范、第二届江西省文明校园、第二届江西省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原则,经过严谨规范工作程序,根据评选结果,省文明委决定,授予万佐成、熊庚香夫妇等20名同志第七届江西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华东交通大学等17所高校、南昌市八一中学等300所中小学第二届江西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授予万佐成家庭等20户家庭第二届江西省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作用,在各自领域做出更大成绩。
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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