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教育局、广播电视台;省直管试点县(市)委宣传部,县(市)文明办、教育局、广播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根据省文明委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围绕“唱响中国梦·抒发童年梦想”这个主题,举办2015年“唱响中国梦”少儿文艺节目电视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活动由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明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广播电视台主办,由江西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承办。
二、主题与内容
围绕“唱响中国梦·抒发童年梦想”这个主题,积极排练和推荐一批主题突出、富有童真童趣、地方色彩浓郁、体现时代特色的少儿文艺节目开展大赛活动,充分展现少年儿童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远大理想,展示我省少年儿童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细则
(一)2015“唱响中国梦”少儿文艺节目大赛活动主要是两个方面:
1.各设区市精选并录制一批原创少儿歌曲、童谣、舞蹈、语言类及器乐节目在电视及网上参加电视大赛。
2.六一少儿文艺节目汇演:各设区市精选并排练1-3个原创优秀少儿节目,于4月20日前以视频的方式报送活动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电视编导和文艺工作者赴各县市(区)遴选节目,并从中精选部分原创优秀少儿节目参加6月1日汇演,演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江西广播电视台将对汇演实况进行录制播出。汇演节目将全部入围电视大赛评奖。
(二)大赛节目分五个类别进行评选:
第一类:原创少儿歌曲比赛
少儿歌曲要求原创,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歌曲表演者要求年龄在16周岁以下。节目编排力求创意新颖、形式多样。演唱方法不限,表演形式为独唱、重唱、合唱、表演唱、乐队组合等形式均可,其中独唱要求伴舞在20人以上。
第二类:原创童谣比赛
童谣要求原创,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童谣表演者要求年龄在9周岁以下。节目编排力求创意新颖、形式多样。演唱方法不限,表演形式为独唱、重唱、合唱、表演唱、乐队组合等形式均可,其中独唱要求伴舞在10人以上。
第三类:原创少儿舞蹈比赛
少儿舞蹈要求原创,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舞蹈表演者要求年龄在16周岁以下。节目编排力求创意新颖、表演形式多样。
第四类:语言表演比赛
语言表演包括诗歌朗诵、小品、课本剧、演讲等。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每个作品要求至少6名表演者,年龄要求在16周岁以下。力求创意新颖、表演形式多样。
第五类:器乐比赛
器乐比赛所使用的乐器种类不限,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表演形式为器乐小合奏,人数在6人以上,年龄要求在16周岁以下。曲目编排和表演形式力求创新。
以上各类节目均设有一、二、三等奖,请各设区市报送节目时不要缺失类别,并于5月30日前将作品视频文件等材料提交给大赛组委会。
2.大赛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层海选阶段(3月5日—5月5日)。各设区市要广泛发动本辖区各县(市、区),组织多种形式的比赛(展演),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电视编导和文艺工作者赴各县(市、区)进行节目遴选,确定入围作品参加全省评选。
第二阶段:组织展播阶段(6月1日—6月30日)。入围作品视频将在江西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和江西文明网进行同步展播,并接受群众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评选表彰阶段(7月1日—7月底)。展播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采取群众网络投票和评委投票相结合方式,按原创歌曲、童谣、舞蹈、器乐、语言五个类别,分别评出奖项。
四、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
“唱响中国梦”少儿文艺节目电视大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评奖要求:主题突出,发动广泛;有活动方案,有市、县一级的集中展演活动;影响大,效果突出;及时报送活动的信息材料。该项评选中,报送材料和作品数量、质量各占50%的比重。
2.优秀节目奖
优秀节目奖评选对象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等参赛单位,乡村学校少年宫表演的节目优先考虑。原创少儿歌曲比赛、童谣比赛、舞蹈比赛、器乐比赛、语言类比赛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西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联系人:肖芳芳、姜苹,联系电话:(0791)88339941,13627006100,13970039799。
2、本次大赛其他各有关事项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文明办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广播电视台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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