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卫生监督所:这4类公共场所不再受理卫生许可申请
今年初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中明确表示,取消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与此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29号)中再次明确了相关内 容。
为贯彻文件精神,都昌县卫生监督所不再受理上述4类场所的卫生许可申请,并将对上述4类场所已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进行注销。(都昌县卫生监督所吴招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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