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创建活动得到扎实有效开展,市财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和协调 创建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 各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做到人员、任务、奖惩三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党支部具体抓、创建办和科室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机制,凝聚上下互 动、左右联动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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