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绿化委员会传来喜讯,湖口县荣获“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这是该县继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和省级园林城之后的又一殊荣。
近三年来,该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一环屏障,两楔相映、三区叠翠、八脉绿廊”森林生态布局规划,全力实施森林城市建设,掀起创森高潮,通过大力实施城区绿化、通道绿化、乡村绿化、生态富民产业建设,每年投入财政资金一千万、整合部门资金1个亿、撬动社会资金3亿,森林城市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创森标准。至2014年,城市规划区森林覆盖率达40.12%,规划区村庄绿化覆盖率30.38%;可绿化地段绿化率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07%、绿地率40.32%、乔木绿地率33.76%、人均拥有乔木3.12株;城区建设各类公园、游园、广场16个,其中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个、湿地公园1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平方米。(王清初、李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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