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防控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防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度过祥和、快乐、安全的春节,瑞昌市环保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环境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涉重、涉危企业、饮用水源地、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等。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要求各重点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加强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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