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在前一阶段的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中已取得一定成效,清理出“吃空饷”人员553人,其中县区346人,市直207人。
据悉,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我市将“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明确分工责任,重视群众监督,加强舆论引导,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和彻底铲除“吃空饷”现象。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为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凡是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均属于单位“吃空饷”。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我市将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监督功能,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这种严重违法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贪占公共财政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 (熊颖 记者 邹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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