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近日,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铺张浪费问题,自觉做到不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发钱,滥发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不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公款接待旅游;不搞公款吃喝或公款安排健身、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培训中心休闲娱乐等;不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文艺晚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
通知还要求,要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坚决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将接待费用转嫁到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的,一律视同顶风违纪,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深挖违纪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违规收受“红包”行为,坚决执行“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实行“零容忍”。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将快查严处,公开曝光。通知明确,要坚持组织监管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反映,接受党内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举报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8211615;邮箱:sjwlzs.0792@163.com。(记者 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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