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山)文明办:
关于文明单位奖发放,多县区有咨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全 国、省级、市级文明单位评选均为三年一届,文明单位的评选年度是滞后的,如今年评选的九江市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是2014年下半年发文申 报,正常情况下2015年初批复(今年因特殊情况拖延了),也就是说,这一届市级文明单位的具体执行时间是2015-2017年,到2017年下半年,又 开始申报2015-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情况是一样的,只是全国和省级均改称第几届文明单位,目前全国的是第四届文明 单位、江西省是第十四届文明单位,也均是从批复的当年开始算,一届三年,到第三年底又开始申报下一届文明单位。
目前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均实行年度复查动态管理,被批复为全国、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的,第一年按文明单位表彰文件,发一个年度的文明单位奖,第二年及第三年,均要通过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享受文明单位相关待遇。
文明单位奖的发放对象,文件里已说得很清楚。年度中单位人员有进出,各单位可根据进出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酌情处理,市文明办不作要求。
九江市文明办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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