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文明网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九江市庐山区威家镇、星子县温泉镇温泉村、湖口县均桥镇、彭泽县棉船镇、修水县义宁镇等5个村镇,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九江供电公司、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地方税务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国网江西共青城市供电公司等5家单位榜上有名。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我省有47个村镇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67家单位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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