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明委〔2012〕7号
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文明委,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市直机关工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创设道德建设新载体,吸引全市党员和干部群众投身道德实施活动,不断提高市民道德修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以良好社会风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央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德”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基层、各个行业领域的“道德讲堂”网络,广泛传播道德故事,大力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九江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形式
按照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的工作理念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五个一”为基本流程,大力推进“七大类”的“道德讲堂”建设。
(一)“道德讲堂”流程
1、“唱一首歌曲”,指每次开讲之前,组织学唱一首讴歌先进典型、弘扬时代主旋律的“道德讲堂”主题歌曲;
2、“学一位模范”,指围绕主题,组织群众听(或观看)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
3、“诵一段经典”,指组织群众诵读一段中华传统经典语录;
4、“行一次善举”,指发善心、行善举,身体力行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5、“作一番点评”,指由群众评议身边好人好事,讲述心中感受,感悟道德力量,升华自身境界,由主持人或嘉宾作总结提炼式点评。
(二)“道德讲堂”建设标准
1、有场地。在专用或共享的场所悬挂“道德讲堂”标牌,有“道德讲堂”统一背景板,有道德教育宣传标语、图画,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2、有机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道德讲堂”有负责人,有主持人,有兼职宣讲员。
3、有活动。有学习制度,有宣讲内容安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寓道德规范于其中的具体活动。
4、有资料。每次活动的计划方案以及相关的媒体报道、现场图片、视频资料齐全规范。
5、有成效。每次活动群众广泛晓、愿意听、主动来,参与者有所感悟、受到教育,道德水平的得到提高。
(三)讲堂规模及类别
千人以下设1个“道德讲堂”,千人以上每1000人左右1个的标准设置“道德讲堂”,每次百人以下,分批开展活动。主要建设以下种类“道德讲堂”:
1、“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各级文明办负责督促检查;
2、“机关道德讲堂”,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督促检查;
3、“企业道德讲堂”,市工信委负责督促检查;
4、“行业道德讲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
5、“学校道德讲堂”,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检查;
6、“村镇(社区)道德讲堂”,各县(市、区)负责督促检查。
三、活动要求
要充分发挥“道德讲堂”的导向、平台、辐射作用,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具体做到“四化”:
(一)布置规范化。设计布置专门的室内或室外“道德讲堂”场所,有“道德讲堂”明显标识,利用文字、图片、背景音乐等形式营造出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二)队伍群众化。突出群众主体,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形式,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大力弘扬“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取向。
(三)形式多样化。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设计多样化的宣讲形式,使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
(四)时间经常化。各级各类市民学校均要成为“道德讲堂”建设主阵地,突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内容。各单位要对“道德讲堂”的学习内容和时间作出总体安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文明委主导推动,社会各方共建共享,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督促、检查“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山)、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部署、职能部门抓落实的组织架构。市文明办负责联络协调、指导督查等日常性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市文明办将定期以实地傍听、查看台帐等方式,组织对全市“道德讲堂”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并将“道德讲堂”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考核内容,以考核促提升。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山)、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将“道德讲堂”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寻找道德建设与推动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要围绕道德建设主题精心设计具有自身特色、易于开展的活动载体,吸引大家广泛参加。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开展“有道德的人讲道德”活动,发掘身边的凡人善举,鼓励和引导大家讲自己、讲他人、讲身边的道德故事。
(四)强化舆论引导。市属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情况,大力宣传各级各类道德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营造“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要及时发现收集基层在建设“道德讲堂”过程中涌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予以推广。
各地、各部门“道德讲堂”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向市文明办报送。联系电话:8114200,邮箱:jjswmb@163.com。
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8月2日
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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