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桥乡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争优创先目标责任制,成立由书记任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制定实施细则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了具体责任。制定和完善机关考勤、学习、卫生、节约、民主集中制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首问负责制”和“末位表态制”,认真落实权利清单运行机制,从根本上杜绝“怕慢假庸散”等有损单位形象的现象发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会议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有效避免决策失误。
结合“干部夜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积极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武装全体人员,不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荣辱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单位职工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有效遏制了可能违反“四风”违纪行为的苗头,形成了机关干部务实勤政、关心民生、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良好风气。
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定期深入开展“每月好人榜”、“道德红黑榜”、“乡村好媳妇”评选工作,用典型树立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力量,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包村联户”、精准扶贫等帮扶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把握好“七一建党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走访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留守老人和儿童,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并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廖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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