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长效化、常态化,扎实推进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市创文办组织人员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台账资料等形式对中心城区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浔阳区
1.人民路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7日至23日在阳光国际、东宝嘉园、湖滨小区、幸福里、中瀚学府等多个重点小区拖移无牌车辆共计261辆。在庐山南路、陆家垄路、十里大道、龙开河路、姚家洼路等多个重点路段进行拖移无牌车辆共计221辆。在巡查期间多次发现机动车乱停乱放共计695辆,将其进行拍照取证。对非机动车上违规搭建雨棚进行拆除共计59副。
2.湓浦街道执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每天上午9:30~11:30,分两个小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一组在小区、商业大街等重点点位对无牌和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查处、脱离;另一组对机动车违停进行劝离及登记。
3.白水湖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9日至23日在各重点社区、小区、市场、主次干道等重点点位周边拖离无牌车辆共计214辆,在主次干道人行道巡查发现机动车乱停乱放共1133辆,执法人员现场对其拍照取证,并电话通知车主将其劝离。
4.甘棠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每天不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一次。各部门人员大多能按时准点到位,相互配合,特别是交警十分积极主动,但是派出所人员对联合执法工作不够积极,经常以工作忙为由不按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5.金鸡坡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每周一上午9点,执法小分队执法人员召开周例会总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安排;每周围绕街道内重点创文点位开展联合执法8次;小分队工作人员无缺勤缺岗现象。
(二)濂溪区
6.十里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7日至23日在十里大楼、新天地、莱茵美郡小区、长虹小区、王家凹小区等及周边路口开展对无牌电动车、僵尸车等不规范停车的车辆进行拖移。上周总共拖移拖离的无牌电动车、摩托车698辆,拖离、处罚人行道机动车违停535辆。
7.五里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7日至23日在淘洼安置小区、阎家垅社区阳光365小区、德化国际小区、应福农贸市场周边、长虹立交桥路口、德化路与陆家垄路交叉口等重点社区和重点交通路口开展对无牌电动车、僵尸车等不规范停车的车辆进行拖移。总共拖移拖离无牌电动车、摩托车219辆,拖离、处罚人行道机动车违停526辆。
(三)柴桑区
8.沙河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7日~23日在新城社区、万客汇农贸市场、新桥头河桥社区、公园社区、东方红社区周边开展文明交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计拖移未安装车牌电动车、摩托车509辆,查处车辆乱停乱放553起。
9.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7日~23日在悠然社区江洲华府小区、柴桑春天小区、新区农贸市场周边及路口、好又多超市周边及路口等重点社区和重点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计拖移未安装车牌电动车、摩托车329辆,查处车辆乱停乱放679起。
(四)九江经开区
10.七里湖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7日~23日在三角线社区八里湖社区、九瑞大道等重点社区和重点交通路口开展对无牌电动车、僵尸车等不规范停车的车辆进行拖移。总共拖移拖离无牌电动车、摩托车215辆,拖离、处罚人行道机动车违停1346辆。
11.向阳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7日~23日在快乐城周边和大润发周边等重点社区和重点交通路口开展对无牌电动车、僵尸车等不规范停车的车辆进行拖移。总共拖移拖离无牌电动车、摩托车178辆,拖离、处罚人行道机动车违停1202辆。
12.滨兴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7日~23日在春安里社区和大鑫海领域等重点社区和重点交通路口开展对无牌电动车、僵尸车等不规范停车的车辆进行拖移。总共拖移拖离无牌电动车、摩托车706辆,拖离、处罚人行道机动车违停298辆。
(五)八里湖新区
13.八里湖街道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小分队9月19日至23日,在怡景苑、怡庐苑、园艺社区等多个小区拖移无牌车辆共计268辆。在十里河南路、祥和路、兴城大道、财富大道等主次干道拖离、处罚人行道机动车违停1357辆,拖离人行道非机动车乱停107辆并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针对文明交通联合执法人员力量薄弱情况,该街道从社会上招募10名退役军人加强文明交通联合执法力量,同时要求辖区社区、物业全力配合文明交通整治,突出重点社区、重点路段巡查处置。近期重点工作相对较多,文明交通执法小分队成员各自单位任务繁重,人员到岗率有所下滑,如公安的同志最近几天都没有到岗。
经统计,本次抽查的个29小区、15条道路(街巷)中,共发现无牌电动车190辆,违章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共103辆。文明交通联合执法依然任重道远。请各执法小分队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严管重罚,为市民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请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严格落实文明交通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力保障文明交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派出精干警力脱产参加行动,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发挥执法主体职能;协调解决拖车、车辆集中停放、合法车辆登记挂牌等问题。
(二)严格落实牵头责任。请各街道严格落实联合执法牵头责任。街道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定期调度,充分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街道分管领导必须一线指挥执法行动,确保联合执法行动有序推进、卓有成效,全面解决辖区范围内无牌车、“僵尸车”、乱停乱放等问题。
(三)严格落实舆情防范。各联合执法小分队必须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宣传告知,正面引导,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规范着装,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并佩戴好执法记录仪;针对少数暴力抗法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处置,及时打击带头违法行为人,并做好群众安抚工作,平息突发事态。
(四)严格落实督查考核。市创文办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行动督查考核工作。加强工作纪律督查,对随意脱岗、经常请假、在岗不作为等分队人员进行通报,并报其上级主管部分,落实问责机制;加强执法成效督查,抽检辖区范围内无牌车、“僵尸车”、乱停乱放等情况,各项督查情况将作为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的依据。
来源:市创文办 实地督导组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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