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1月28日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条例》包括总则、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促进与教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五条内容,聚焦完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突出环境卫生治理重点、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明确监管和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为我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江西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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