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朋友们
自11月1日起
九江市中心城区
公共停车设施机动车免费停车时间
统一延长至30分钟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短时停车优惠措施,鼓励短时停车,提高车位周转率,切实减轻市民群众停车负担,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日前,九江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延长九江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的通知》。通知明确,自11月1日起,九江市中心城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设施机动车免费停车时间统一延长至30分钟。
其中: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从20分钟延长至30分钟,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现行免费停放时长超过30分钟的,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各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政策,及时更新收费公示牌内容,调整计时收费系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若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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