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效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指导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片区的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 43号)的要求,统筹安排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优化规划区内各地块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体系,落实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要求,为城南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KFV-A单元(城南片区)详细规划》。
北至五洲路,南至沙河,西以庐山北路、昌九高速为界,东以九园路、通岭大道(105国道)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61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新能源、新材料、电子电器、高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生活服务为支撑的庐山西麓产城融合发展区。
发展目标:优化提升既有产业基础,发掘存量资源潜力,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将经开区城南片区打造成产业高端、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
以生活服务轴和产业发展轴为骨架,串联两大功能节点和五大发展片区,形成“两心、二轴、五片区”的空间结构。
两心:生活服务中心、科创中心。
二轴:天池路生活服务轴、锦绣大道产业发展轴。
五片区:中部生活服务片区、西部滨水宜居片区、东部郊野生活片区、创新产业片区(望庐智谷)和先进制造业片区。
规划总用地规模为561.2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530.49公顷,规划常住人口规模2.5万人。
1、居住用地
开发边界内规划居住用地122.3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23.23%。开发边界外保留农村宅基地1.72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开发边界内规划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9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5.69%。其中,机关团体用地0.19公顷,文化用地1.25公顷,高等教育用地15.85公顷,中小学用地6.40公顷,体育用地1.03公顷,医院用地2.80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30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开发边界内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0.53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2.00%。其中,商业用地9.99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54公顷。
4、工矿用地
开发边界内规划工矿用地面积208.89公顷,均为工业用地,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39.65%。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61.03公顷,二类工业用地47.86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
开发边界内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99.7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18.94%。开发边界外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0.88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
开发边界内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9.75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1.85%。其中,供水用地0.33公顷,排水用地4.50公顷,供电用地1.87公顷,供燃气用地2.12公顷,环卫用地0.33公顷,消防用地0.58公顷。开发边界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0.44公顷。
7、绿化与开敞空间用地
开发边界内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5.48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8.63%。其中,公园绿地21.47公顷,防护绿地24.02公顷。开发边界外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0.73公顷。
8、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总面积30.6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40公顷,园地面积0.09公顷,林地面积11.20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0.35公顷,陆地水域面积12.63公顷。
规划区路网结构为方格网式,干路网呈“三横四纵”框架结构。整路网密度为5.4km/k㎡,干道路网密度为2.5km/k㎡,支路路网密度为3.0km/k㎡。
依据道路等级及其承担的功能,规划区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快速路:位于规划区东部,是城南片区北接城市核心区,南连庐山站的区域性道路,在规划区内与九园路并线。
主干路:是规划区对外联系的交通主线,包括庐山北路、锦绣大道、欧洲路、九园路、江洲大道、天池路和通岭大道(105国道)。
次干路:是规划区各单元内部的骨架,包括香蒲路、东篱路和非洲路。
支路:支撑和疏导各单元内部地块交通流,同地块结合紧密、灵活布局。
1、区域关系图
2、规划结构分析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道路系统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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