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层次及范畴
1、规划范围:市辖区的范围,包括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以及柴桑区。
2、规划层次:分为中心城区和市辖区乡镇两个层次。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中小学学校定位(学校位置)、定量(学校规模)、定范围(学校用地四至界限);对市辖区范围内的乡镇中小学学校进行定点(学校位置)、定量(学校规模)。
3、规划范畴:义务教育设施(小学和初中)、普通高中教育设施(不含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年:2020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三、规划目标
至2025年,中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有所发展,“大校额”“大班额”现象有所缓解,新建学校按照要求规范建设。各区教育资源趋于均衡,中小学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就近入学。
至2035年,中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达到“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度化、条件均衡化和教育优质化”的目标,为中小学推进小班化教育留有余地。
四、规划策略
1、适度超前
在考虑实际需求的前提下,规划适当放大余量,为以后推行小班教育留有空间。
2、区别规划
旧城区与新区建设标准不同,旧城区主要以撤并改扩建为主,新区有条件按照标准规划配置。
3、规模效益
结合城市更新,合理扩大学校用地规模,优化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4、整体规划
各片区交界处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中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整体布局。
5、品牌拓展
老城区名校多,发挥品牌学校的品牌效应,在新区建设新校址,带动新区发展。
6、分期实施
按照开发时序,分为近、远期分期发展,与城市发展方向和时序保持一致。
五、规模预测
(一)学位需求预测
1、小学
近期小学学位数92400个,远期学位数120960个。
2、初中
近期初中学位数47900个,远期学位数62200个。
3、高中
近期高中学位数28700个,远期学位数34000个。
(二)服务半径及班额控制指标
新建小学、初中学校学生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规模不超过2500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规模不超过3000人。
小学班额控制为45人/班,服务半径500m-800m;初中班额控制为50人/班,服务半径1000m-1500m;高中班额控制为50人/班。
(三)中小学办学用地指标
1、规划新区新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均达到《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赣教基字[2011]54号)的规定。
2、老城区新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达到《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规定。用地受限的新建学校不得低于《九江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划指引(试行)》的规定。
3、改扩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九江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划指引(试行)》的规定。
(四)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1、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
盲、聋学校适宜规模为9班、18班、27班,12人/班;培智校适宜规模为9班、18班、27班,8人/班。
2、建设用地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集中绿化用地和停车场用地等部分组成。用地标准应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的要求。
六、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布局
至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各类中小学教育设施152所,其中现状保留和改扩建学校77所,规划建设(含新建、迁建)75所。特殊教育设施保留现有的3所学校,增加1所。
1、浔阳区
规划保留学校12所,新建学校7所,改扩建学校9所,总计28所。可提供小学班级480班,初中276班。
2、濂溪区
规划保留学校15所(不含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学校10所,新建学校21所,合并1所,共计46所。可提供小学班级942班,初中405班。
3、开发区
规划保留学校8所,改扩建学校5所,新建学校17所,共计30所。可提供小学班级630班,初中270班。
4、八里湖新区
规划保留学校5所,新建学校22所,改扩建1所,共计28所。可提供小学班级606班,初中282班。
5、柴桑区
规划保留学校7所,新建学校8所,改扩建4所,共计19所。可提供小学班级456班,初中207班。
七、普通高中教育网点布局规划
普通高级中学或者完中保留10所,扩建4所,新建4所,共计18所。具体分布在浔阳区6所,濂溪区4所,经开区3所,八里湖新区2所,柴桑区3所。
八、特殊教育规划布局
规划保留现有的两所公办学校及开发区聋哑学校,另在濂溪区增加一处特殊学校用地。
九、各乡镇中小学布局
濂溪区保留高垅乡两处中小学。
柴桑区规划保留小学19处,改扩建4处。保留中学8处,改扩建1处。保留教学点19处,改扩建14处,新建11处。
十、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各类中小学97所(不含民办),特殊教育3所。其中浔阳区规划保留现状16所学校,增加5所,改扩建5所;濂溪区保留现状22所学校,增加6所,改扩建4所,合并1所;经开区保留现状10所学校,增加4所,改扩建2所,合并1所;八里湖新区规划保留现状5所学校,新增加6所,扩建1所;柴桑区区规划保留现状8所学校,新增加3所,扩建2所。
十一、学校建设用地与教育设施配备规划
(一)师资(教职工)配备规划
至2035年,规划小学教职工6366名,初中教职工4608名,高中教职工2488名。
(二)学校选址的地理及环境要求
1、学校选址
(1)新建中小学校选址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应处于就学区适中位置,就学路线便捷,有合理的就学距离。
(2)新建中小学校校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具备提供市政基础设施和校内布置运动场地条件。
(3)校区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2、校园外部环境
(1)严禁高压电线、长输燃气管道、输油管道及通航河道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2)应远离集贸市场、娱乐场所、高压变配电所、殡仪馆、医院的传染病房及太平间等建筑。与危化品、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3)学校周界外25米范围内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的限值。
(4)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米,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米。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5)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与学校毗邻的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增设相关标志标线、安装分隔设施、完善学校周边监控设备等,构建步行入学安全通道。
(三)体育运动场地规划
各学校体育场地生均指标为小学6-8平方米、初中6-11平方米,高中约11平方米。本指标为规划低指标,如条件允许,可以大于本指标要求。
(四)校园公共绿地生均要求
学校绿地率为35%,其中集中绿地小学不宜低于2㎡/生,初中及九年制学校不小于4㎡/生,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不小于10㎡/生。
十二、图纸
1、中心城区中小学网点布局规划图
2、中心城区高中布局规划图
3、近期建设规划图
4、各乡镇中小学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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