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公租房拖欠租金问题,严厉打击老赖行为,树牢按时缴租意识,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已对累计欠缴6个月以上且拒不缴租的18户承租户,其中怡居苑6户、怡芳苑6户、怡和苑1户、怡濂苑5户,采取了住房保障行政处理措施,并将决定书正式送达承租户,这些承租户若仍不履行义务,将面临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
据了解,自2023年11月10日,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启动公租房租金追缴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已有184户在住承租户主动缴纳欠缴租金,追缴行动取得了实质性成果。然而,仍有少数在住承租户,尽管房管所联合物业多次催缴,仍未履行租金缴纳义务,且在收到律师函后,仍明确表示拒不缴纳租金。针对该种情况,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采取了行政处理措施。
4月17日,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对第一批20户拒不缴租的“老赖”承租户,下达了《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其中,有2户意识到欠租的严重性,主动前来缴清了欠缴租金及相关费用。5月29日,针对第一批剩余的18户承租户,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下达了《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了公示。决定书通过直接、邮寄、张贴、公告等方式,送达承租户。若承租户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若承租户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胡英鹏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包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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