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要求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江西省委综合考核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及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综考委字〔2023〕1号)等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从省直行业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测评工作队伍,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省各地先后开展了3轮实地暗访测评和1轮问题整改“回头看”,形成各地2023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指数测评结果。
永修县在2023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指数测评中,荣获“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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