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九江市人居环境品质,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九江市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工程试点工作方案(暂行)》。
试点项目的建筑单体应同时具有以下功能:
1.设置外挑、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的花园平台或奇偶层错层设置的花园平台;
2.设置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供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
3.建筑底层设置层高不低于2.8米、不高于4.5米的架空公共休闲活动空间。
1.花园平台:平台不封闭、外侧无立柱、无围护结构、平台绿化覆土深度不小于0.6米、全部高度不低于两个自然层、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60%的前提下,支持花园平台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在核算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时,花园平台建筑面积不列入计算基数。
2.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平台不封闭、无围护结构、连接一定数量的住户并供业主共享、平台建筑面积不小于共享住宅总的套内面积的60%且不小于300平方米时,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在核算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时,开敞式公共平台建筑面积不列入计算基数。
3.项目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基底面积计算。
4.试点项目建筑高度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设定的限高基础上可适当放宽;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建筑间距等均应满足《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5.试点项目内部建筑间距按建筑主体测算,日照可按建筑外沿测算,对项目外建筑的日照和建筑间距按《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消防和安全距离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6.在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试点建筑项目中每套住宅花园平台水平投影面积可不受《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管理文件的限制。
1.试点项目要保证每套住宅均没有“黑房子”,并充分保障住户的私密性和安全性,满足花园平台庭院对应的上下层房间为直接采光的条件。
2.为了保证试点项目住宅私密性,花园平台庭院所对应的上一层楼的全部外墙面不能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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