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我们不打烊,每天都会查酒驾
春节长假以来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 九江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 持续开展酒驾统一整治行动 1月21日至1月26日 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46起 有效遏制了酒驾事故的发生 保障春节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 2023年1月23日(大年初二)13时30分许,当事人潘某(男,身份证号:3604261958**16)驾驶赣G66579小型汽车,在共青城市文华路温馨山庄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潘某的呼气数值为9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执勤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潘某在半年前(2022年7月)因醉驾已被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次被查获,属于在无证状态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023年1月23日(大年初二)14时47分,当事人马某(男,身份证号码:4130241996****32)驾驶赣GKU295小型轿车,在德安县石桥西路北门桥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马某的呼气数值为15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1月25日(大年初四)18时20分许,驾驶人王某(男,身份证号:3604211973****53)驾驶赣G7595B小型汽车,在柴桑区柳林路路段与一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王某存在酒驾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王某的呼气数值为8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谨防“隔夜酒”
自驾返程前
务必要保证充足睡眠
待完全清醒后再驾车
真正做到开心出行,平安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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