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21年度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九江市获评优秀等级,全省设区市排名第一,创历史最佳成绩。
九江市主城区蓝天、碧水 2021年,全市PM2.5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2%,改善率排名全省第2,实现三年三连降;空气优良天数比率92.6%,改善率排名全省第1,实现三年三连升;重污染天数全面清零,实现了九江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六项指标首次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7.5%,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5.7%,全面消除劣Ⅴ类,长江、赣江、修河、柘林湖等重点水体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鄱阳湖九江湖区水质连续三年在全湖区保持最优。全市各级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任务完成率均为100%。生态环境质量EQI指数77.1,公众对本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达到94.1%。 有效促进绿色发展提质增效 建立能耗“双控”和指标“季度预警、年度预算”制度以及“两高”项目治理体系,能耗强度下降3.4%,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8.6万千瓦,全市风电112.1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4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228.52万千瓦。 累计清理腾退小化工企业127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348家,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4%、24.5%、29.9%,同比提升0.6个、1.2个、3.2个百分点。2021年入围赛迪顾问评选的全国95个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发展水平第12位,列全省第一。九江经开区获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2家企业荣登工信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家园区获批省级绿色园区、6家企业获批省级绿色工厂。 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2021年铁路货运量发送较2017年基准年同期增长12%。钢铁、电力等重点企业大宗货物水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与三峡集团合作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创新“厂-网-河”一体运维等14项机制,获评国家生态环境创新工程百佳案例。对1012个长江入河排口和817个鄱阳湖、修河、柘林湖及其他内河湖排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建成19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均实现一级B及以上标准,其中16家已执行一级A提标改造,一级A提标改造率达84.2%,位居全省前列。建成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20座,全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实现县城全覆盖,处理能力达到61.75万吨/日。全市80个建制镇建成93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覆盖率为87.9%。全市城镇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水清岸绿、鱼翔浅底”风貌再现。 对251家涉气重点企业分级管理,5个工业园区、64家涉VOCs企业实行治理,完成94个工业炉窑治理。抓好工地扬尘治理,配备扬尘监测仪和降尘雾炮900多台,架设喷淋装置总长达200多公里。推动市区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100%,实现高空瞭望对中心城区、沿江和高速沿线等区域全覆盖。 投资达17.8亿元建设中心城区、修水县、都昌县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已建成运营,凯华环境医疗废物焚烧项目建成投运,星河环境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项目建成待投产。全市纳入危废管理平台管理并备案通过的危废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共计1760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位列全省前列。 编制出台《九江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划定生态红线面积7901.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41.39%。累计栽种各类绿植700多万株,铺草皮33万平方米,堤顶道路“白改黑”近160公里,为群众打造景观游园60个。生态农业产业化持续强化,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35万亩,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8个、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3个、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2个;全市绿色稻米品牌达68个,有机稻米品牌18个,创建省级及以上林业龙头企业24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3家。 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生态治理项目131个,总投资超过200亿元。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绿色城镇化”,完成造林面积9.14万亩,封山育林面积14.11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20.22万亩,森林“四化”建设2.5万亩。全市建有自然保护地75处。德安县、武宁县纳入“十四五”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县,已建成森林样板基地6个,造林示范点52个。 放流四大家鱼冬片6.4万斤,夏花700万尾,胭脂鱼5万尾。治理废弃矿山1万余亩,建成绿色矿山18个,实现矿区绿化覆盖率100%、矿区边坡治理率100%。近年来,每年约有70万-80万只候鸟在九江越冬,种类多达300余种,包括全球98%以上的白鹤、80%以上的东方白鹳和70%以上的白枕鹤。 2021年共青城市入选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累计创建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2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县、117个省级生态乡(镇)、95个省级生态村、954个市级生态村。 制定出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实行林长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出台《九江市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构建了“市县乡村全覆盖、江河湖库(渠)全纳入、区域流域相结合”的河湖长责任体系,建立“1+30”责任单位联动体系,探索开展“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出台《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全省率先试点环资审判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新模式,建立四省六地环资司法协作框架机制,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率先制定《九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规程》,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6件。 全市小区污水收集率提升至90%,新能源公交车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全市新开工总建筑面积中符合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100%;竣工绿色建筑面积占比90.69%。施工工地“八个百分之百”水平明显提升,建成区道路机扫达到应扫尽扫,市区内环高架道路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达100%。垃圾、危废焚烧日处置能力分别达到3650吨、8万吨,满足全市处置需求。 常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全年对一般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417家次、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335家次,发现的问题全部要求抓好整改。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全程监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关键参数,完成216家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以及170个视频监控点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开展非现场检查次数2571家次,累计行政处罚案件208件。
已有 人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