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展现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全市公职人员文明交通示范带头作用,特向全市公职人员发出倡议,从我做起,模范带头,齐心协力打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具体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全市公职人员应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不驾乘无牌车辆;带头文明驾驶;带头有序停放;带头宣传发动。
市公安局将集中警力依法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公职人员身份、单位、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定期抄告至创文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部门。
全市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志愿者,带头礼让守序,发挥模范作用,从自身做起,从教育引导好家人、影响身边的朋友做起,共同营造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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