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家”争当创文“主力军”
——濂溪区城市管理局强化精准治理、树立精品理念
濂溪区城市管理局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载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创建手段,先后被授予江西省“巾帼文明岗”、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江西省“城管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改善城区市容市貌,该局以强化精准治理、树立精品的理念,用“绣花”功夫将城市管理做细、做密,全力争当创文“主力军”。
该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来抓,将创建活动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贯彻落实。同时把创建工作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规划,做到了远有规划,年有计划,月有活动。
强基固本,夯实文明单位创建基础。该局持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以道德讲堂为载体,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道德模范、诚信教育和廉政专题片,邀请全国道德模范开展主题宣讲,引导干部职工投身道德实践活动,提升思想道德修养、自身文明程度,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不定期开展执法队伍培训活动,加强城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员的整体素质。
开拓创新,丰富文明创建活动载体。营造浓厚创建氛围。通过设置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向职工宣传创建工作,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展示创建成果。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到敬老院献爱心、文明交通劝导、无偿献血、社区环境整治、“6+1爱心助学”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职工开展登山、趣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等活动,为营造和谐机关创造良好条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安全生产、党纪法规、网络安全等知识竞赛。
服务大局,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坚持将创建标准作为日常工作标准,持之以恒对标提升,努力营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城乡环境。坚持重点不变,将城乡环境整治行动与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全方位地集中整治全区所有城区道路、农贸市场、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周边,农村地区的田间、道路两侧、沟塘渠、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城乡环境,整治重点围绕垃圾死角、沿街商户和住户乱堆乱挂、占道经营、乱设小广告、人行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市容环境问题,构建整环境、保健康、促发展的工作新格局,城乡环境“颜值”不断提升。(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谈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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