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市中心城区广大学生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明交通创建水平,10月10日至10月13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与市创文办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对中心城区中、小学校门口文明交通情况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学校未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巡查队。部分学校没有深入贯彻落实市创文办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中心城区文明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细则》(九创文办字〔2022〕14号)的要求,未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巡查队对接送学生家长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二)各学校对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力度不均。在抽查的23所中小学校中大部分学校都能够开展“小手牵大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如柴桑区第一中学、九江小学八里湖校区、九江双语实验学校、九江市鹤湖学校、柴桑区新区小学、东风小学等6所学校学生家长头盔佩戴率在90%以上。但也有部分学校没有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或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对学生家长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作用不明显。 (三)校园门口不文明交通行为较为普遍。从现场督查情况来看,23所中、小学校学生家长不文明交通案例达到247例,不文明交通行为较为普遍。从各高校、中专和中、小学校抄报的126例不文明交通行为数据来看,学校门口不文明交通行为以不佩戴安全头盔为主,占比高达99.21%,超载和违规加装雨篷的案例均占比5%左右。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营造校园门口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学校师生交通安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心城区文明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细则》文件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校园门口文明交通创建与学校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巡查队,对学生家长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纠正,以学生带动家庭、社会齐心共创文明城市,推动文明创建向纵深开展。 (二)问题导向,落实整改。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督促所属各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等学校对存在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家长进行劝导;各高校组织班主任对本校存在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学生进行集体约谈。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落实文明交通整治各项要求,让文明新风在校园落地生根。各学校需将约谈、教育情况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邮箱:jjzdcjb@yeah.net,联系电话:8186950)和市创文办(邮箱:jjscjzhb@163.com,联系电话:8211023)。 (三)立足常态,健全机制。文明交通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类督查、考核,将学生家长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文明班级评选考核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创建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市创文办将会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不定期对各学校门口文明交通整治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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