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城管局、市交管支队与在我市运营的8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骑行共享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人员共同开展骑行限制管理。截至9月21日,共查获乘骑共享电动车未佩戴头盔1654人,由市城管局将使用人违规信息共享给8家运营企业,对其进行限制使用共享电动车一个月的处罚,其中9人因两次乘骑共享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被查获,被实施限制骑行2个月的处罚。
自联合惩戒机制开展以来,通过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强化骑行安全教育,提高乘骑共享电动车的头盔佩戴率,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从自身安全出发,骑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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