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至6日,武宁公安交警、共青公安交警深入辖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微电影”和发送交通安全宣传单的方式,向辖区居民推送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闯红灯、骑乘摩托不戴头盔、无证驾驶、人货混装等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营造文明引导交通、安全参与交通的良好宣传氛围。
8月9日上午,德安公安交警深入辖区德安驾校、桂林驾校开展“交通安全进驾校”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驾校学员生动讲解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强化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增强驾校学员的安全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8月9日至10日,修水公安交警深入辖区建筑工地开展“三轮车禁止载人”警示教育活动。活动中,民警对在建筑工地发现的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行为进行耐心劝导、教育,向在场的建筑工作人员宣讲三轮车违规载人、人货混装等行为存在的危害及处罚依据,教育引导他们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
8月10日上午,彭泽公安交警联合龙城镇政府开展“安全骑行,幸盔有你”赠送头盔活动。活动中,民警为群众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需注意的安全事项和近年来因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导致伤亡的典型案例,指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并现场演示了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引导辖区群众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树立“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意识,自觉摒弃各类交通陋习,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庐山市公安交警组建七人宣传小分队,在农村国省道沿线村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小分队利用晚饭后20点左右群众休闲时间,深入村庄采取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散发宣传单、接受咨询等方式,为村民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向群众讲解摩托车、电动车上路相关规定,以及酒驾、无牌无证、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群众过马路、骑车、乘车应注意事项,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截至7月底,全市共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1752场,建设行政村及农村中小学宣传阵地1285处,新增村口警示提示牌941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余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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