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是人类忠实的伙伴,养犬也给人们带来了生活情趣,但一些养犬不文明行为,也造成了诸多社会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管理,提高群众文明养犬意识,营造安全和谐、整洁优美的社会环境,近期,九江市公安局通过文明劝导、集中收容等措施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整治活动。
8月9日晚,八里湖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九龙派出所、鹤湖派出所、特巡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行动整治,全面整治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行动中,民辅警重点围绕广场、公园、沿街商铺以及居民住宅区等重点区域,结合群众反映流浪狗较多的区域,携带捕捉网、套绳等工具,提前摸排踩点,开展对流浪犬的清理整治行动,在捕捉到犬只后,执法队员们及时将其送往正规的流浪狗收容所。同时对周边居民进行文明养犬宣传,呼吁广大居民文明养犬、持证养犬,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和秩序。当天共进行文明养犬知识宣传36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480余份。
当天20时,八里湖新区公安分局九龙派出所民警在兴城大道奥林匹克花园小区路段巡逻时,发现陈某遛狗未牵狗绳。“我家就在旁边,想着吃完饭带狗出来溜达一下,平时都会戴上狗绳的。”面对民警,陈某赶忙说道,“我知道我今天没戴狗绳是不对的,我一定吸取教训,下回一定戴狗绳。”随后,民警根据《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七条对陈某给予行政警告处理。当天的早些时候,八里湖新区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在八里湖街道门口路段巡逻时,发现熊某遛狗未牵狗绳,民警依据《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七条,对熊某给予行政警告处理。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已经养成遛狗牵绳、随身携带塑料袋装犬物粪便的好习惯。“现在城市这么美,作为其中一员,当然不能破坏,遛狗牵绳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一位牵着两只犬物的市民和记者说道。
今年以来,八里湖新区公安分局对居民院落小区较集中的路段、区域开展定期巡查,重点对不按规定栓(圈)养犬只、敞放式犬只外出不佩戴狗绳、不由犬主随身牵引、犬只排泄粪便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同时,深入社区、小区,充分发挥志愿者和保安队员分布点多面广优势,宣传依法文明养犬知识。截至目前,八里湖新区公安分局共办理不文明养犬案件26起,抓捕流浪犬155条,并已全部送至流浪犬收容所。
养犬看似是“小家之事”,实则是关乎公共利益、城市文明的“大家共事”。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环境和公共秩序,营造文明养犬氛围,九江公安将继续加大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力度,共建文明、和谐、干净、整洁的美丽浔城。(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张倩 文/摄 吕祥飞/ 视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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