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
作为江西省唯一的长江沿江城市,九江拥有长江江西段152公里岸线,全省97%的地表水取道九江汇入长江,每年注入长江的水量约占长江径流量的1/7,既是生态资源富集地,也是生态功能敏感区。依法抓好长江大保护,九江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法者,治之端也。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年多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长江保护法》在九江落地见效。
7月6日傍晚,夕阳西下,余晖斜照,彩灯初亮。位于长江之滨的浔阳楼、锁江楼和横卧长江之上的九江长江大桥,构建起长江九江岸线上的一道最美风景。在这里不仅可以观赏浔阳绝世的美景,而且还可享受着长江涛声的悠长。 共抓大保护,共字很关键;护好一江水,劲往一处使。 九江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汇聚形成了学习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强大合力。 推动法律落地见效,学习宣传是第一步。我市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将《长江保护法》纳入理论学习、党校培训、党员干部普法考试的重要内容,推动法律学习入心入脑。市委、市政府率先示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班子会等形式第一时间对《长江保护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和研讨;组织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000余人次参加《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会,邀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在全市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上进行专题授课,现场答疑解惑。 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有效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江、依法护江”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本领,为推动《长江保护法》在我市落地落实打下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我市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各类长江保护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网络知识大赛”“百万网民学水法”法规专场网上答题等活动,号召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共护河湖水资源、保护长江母亲河。 长江生态保护绝不是孤军奋战,而要靠各方合力、共同治理。我市充分整合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的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建立立体式、全方位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长江保护法》各项司法活动在规范化的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长江保护法》的监督落实上来,在全社会形成了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浓厚法律监督氛围。 市公安局专门组建长江办,建立跨警种协作的合成作战队伍,破案能力大为提升;市林业局沿长江、鄱阳湖区成立候鸟保护专业执法队伍,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巡护监测、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组建专门机构,开展专业培训,培养专业人才,为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地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市全面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环委会“双主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开展巡河(湖)督导16万余次;进一步厘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执法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边界清晰;沿江各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责任,严格落实保护法各项规定,全面防污治污,规范组织生产,不让一滴污水入江。 盛夏时节,驻足九江长江大堤,放眼望去,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秀美生态画卷徐徐展开。如今的九江大地,江豚的微笑更加灿烂,越冬候鸟更多了,桃花水母出现也更频繁了。 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关键要在行动上见真章、在实施上求实效,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背后是担当与实干。我市坚决做到环境执法铁面无私、保护措施铁心硬手、突出问题铁腕整治,以法律为武器打响长江母亲河保卫战。 为保障《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到位,我市着力强化法规配套,结合实际制定了系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在立法层面,出台了《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九江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九江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呼之欲出。在规划层面,编制修订《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九江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现代渔业发展规划》《九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三条控制线,及时调整沿江城镇产业布局,强化生态极敏感地区的管控;完成修河流域规划、西河流域综合规划、潦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开展《九江市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统筹抓好县区水量指标分配,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在制度层面,出台了《九江市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九江市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九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推动《长江保护法》在我市有效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 近年来,我市扎实开展“禁捕退捕”“清河行动”“岸线清理”“非法采砂”“船舶污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整治,重拳整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各类乱象。回收渔船1.1万余条、渔网353多万公斤;去年梳理排查影响河湖健康的261个问题全部整改销号;整体拆除码头46座,规范提升码头76座,累计腾出岸线4645米;对辖区98座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建成5座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站……一件件实举普惠民生,一项项数据彰显实效。 让严法生威,九江一往无前。我市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让挑战法律权威、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市公安系统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夏季攻势”“秋风净湖”“冬季守护平安”“赣鄱霹雳”“和谐”“昆仑2022”等专项行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系统治理,深入开展入河排口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矿山修复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切实提升治理成效;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长江共抓大保护的全方位,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长江岸线长效管护、生态保护补偿、跨区域协同合作、“两法”衔接共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工作机制。 《长江保护法》一头连着保护端,一头连着发展端。我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两端”同时发力,全面贯彻“三新一高”要求,推动《长江保护法》在九江产生更大的生态经济社会价值,迈出经济全面绿色转型发展铿锵步伐。 ——清理欠账,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实施小化工企业“出清计划”,通过“关停并转搬”等措施,把临江1公里范围内的小化工企业全部关停退出。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一法”,坚决做到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一律不新上任何化工项目、5公里范围内一律不新建任何化工园区、非化工园区内一律不新上任何化工项目。 ——严把关口,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落实“双碳”部署,出台《实施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严把关口挡住一批、充分论证放弃一批、晓以利害劝退一批、按照政策收回一批的“四个一批”分类处置法,坚决将不符合能耗双控要求的项目拿下来。 ——调优结构,推动产业全面转型。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提能升级,加快国家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申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打造绿色锂电、纤维素纤维、电子铜箔、新生物可降解等十大特色产业集群,全力促进新兴产业倍增,力争到2025年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优化到5:5。去年,全市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突破7000亿元,利润总额突破7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9.3%。 ——强化功能,构建现代交通物流体系。航运交易中心、红光国际港、城西港铁路专用线等建成投用,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获批设立,进境粮食、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等加快建设;九江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7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65万标箱。当前,我市以建设国家港口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过江过湖通道、东西向高铁通道、城市快速通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江海直达区域性航运中心,积极构建布局合理、线上线下、多式联运、通江达海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让长江“黄金水道”充分发挥“黄金效益”。 护一江清水,促百业兴旺。九江这颗镶嵌在万里长江与百里鄱湖交汇点的璀璨明珠,正朝着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目标扬帆远航,努力让“市域为流域添彩”,奏响共抓大保护“长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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