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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18〕7号)有关规定,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现发布九江市2022年第2期“诚信红黑榜”,并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一)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信息附后) 自然人(共24人):盛永德、王绍任、许铂、刘晓佳、夏承露、汪纯勇、汪金水、胡星、王志新、江华、方立新、倪万喜、王文英、俞月团、汪文胜、张鑫、刘颜柱、黄有英、李燚明、吕鹰、汪年华、余传好、王爱孙、罗序东。 (二)全市第二季度交通违法不良记录名单 (三)拖欠劳动者工资企业名单(3户) 浙江其士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靖江市楠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升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四)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人) 石华 3604011984****2015(列入严违名单起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 九江市文明办、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九江海关、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江市妇女联合会、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江市总工会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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