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统一部署,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展宣传活动持续在我市开展,大力弘扬模范精神,让市民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为进一步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和舆论导向,激励更多的人尊重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日起,“文明九江”推出“致敬道德模范”专栏,集中展示我市历届、各级道德模范(包括提名奖)的先进事迹。
(第三届、2013年)
张 义
张义,男,1966年11月生,汉族,湖口县流芳乡老山村人。荣获2013年江西省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奖,九江市道德模范奖。 2013年4月17日17时30分,九江市湖口县君豪盛小区一栋居民楼5楼的一户人家突发大火,浓烟滚滚,屋内成了一片火海。当时一名7岁的女孩被困家中,女孩拼命呼救,周围群众想方设法想把被困的女孩救出,但是,火势实在过大,施救非常困难。越烧越凶的火和孩子的哭喊声令在场人员焦急万分。就在这时,张义路过这里,看见居民楼起火就停了下来,听说屋子里还有小孩,张义放下手中的物品,毅然翻过2米高的铁栅栏冲上楼,到了楼上,火势凶猛,他没能冲进去,于是马上下到三楼,借了一条湿毛巾,捂着嘴巴再次冲了进去,循着哭声找到小女孩,立即把她抱了出来。出来时,张义的头发和眉毛被烧焦,脸部和鼻子被烧得通红。就在大家都关注着从火海中被救出来的小女孩时,冲进火海救人的张义却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现场。 水火无情,人间有爱,经过多方寻找,终于找到救人英雄张义。当小女孩的父亲对他连声道谢时,张义说,其实你们不用找我,这些都是小事,不值得宣传。 詹爱华,女,汉族,1973年生,中共党员,都昌县供电公司普通职工。曾荣获九江市“十佳”孝亲敬老好儿媳称号,2011年、2013年荣获九江市“道德模范”孝老爱亲奖,2013年荣获江西省道德模范荣誉。 詹爱华是都昌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所一名普通的抄表员,一直以来,她对待工作以“勤”为重,对待公婆“孝”字当先,对待邻里以“和”为贵,对待家庭以“爱”为本。1995年詹爱华同爱人江波结婚成家以来,20年如一日悉心服侍卧病在床的婆婆,无微不至,无怨无悔。从进门的第一天开始就承担起了所有的家务并肩负起照顾半身不遂的婆婆的重任。她不但要服侍公公婆婆,照顾女儿,还要上班工作,她每天天没亮就起床,做好全家人的饭菜,然后出门赶往单位上班,晚上要收拾家务到深夜才能睡,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占爱华孝敬公婆的举动,深受周边居民的好评,也深深感染了周边居民,她用单薄的身体支撑起了一个脆弱的家,用勤劳的双手托起一个家庭的希望,用人间的至亲大爱为邻里社区树立了孝老爱亲的榜样,诠释了孝老爱亲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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