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统一部署,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展宣传活动持续在我市开展,大力弘扬模范精神,让市民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为进一步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和舆论导向,激励更多的人尊重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日起,“文明九江”推出“致敬道德模范”专栏,集中展示我市历届、各级道德模范(包括提名奖)的先进事迹。
(第三届、2013年)
吴治安,男,1952年3月生,九江市万众实业总公司董事长。2013年获九江市道德模范诚实守信奖。 自2005年来先后两次被九江市八大部门综合评定为一级诚信企业。在众多的业务购销合同中,既为对方考虑效益,又不设置难度条款,践约履责,始终把“双赢”放在第一位。在日常工作中,尊重普通工人如尊重父母。严于律己,住普通商品房,不设专车,同员工一起吃工作餐。勤奋工作,日工作时间平均达12小时。乐于助人,2003年~2013年,累计捐资100万元以上,每年资助困难大学生十多人,每人每年5000元。从不克扣拖欠工人工资,工人队伍稳定,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人家里有婚、丧、病、就学等大事,根据不同情况资助3000元到3万元不等,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多次获得纳税先进单位称号。 潘凤玲,女,1967年7月生,九江市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五中队指导员。2013年获九江市道德模范敬业奉献奖。 她负责九江城区雅阁泰路口的交通疏导,指挥交通时累得嗓子经常发哑,腿脚经常肿胀。由于长年累月在路面上值勤,白天黑夜不停地奔跑,体重由110斤下降到90斤,由于身体过度透支,几次摔倒在路面上。 在她处理过的近万起交通违法行为中,没有一起引起行政复议,实现了执法“零投诉”。她做“盲人的眼睛、残疾人的拐杖、外地人的向导、行路人的朋友”。被网民誉为“浔城最美女交警”。雅阁泰岗亭在她的带领下成为九江交警的一面旗帜,2013~2014年先后被评为“优秀党员示范窗口”“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巾帼文明岗”“全市公安机关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十大雷锋号示范班队”“三八红旗集体”。
张朝富,男,1964年出生,汉族,曾任九江经开区向阳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2003年,作别20年军旅生涯,张朝富转业至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一名党工委书记,始终将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工作中,张朝富情系群众,忠于人民,多次在灾难面前不顾安危,奋勇当先参与救援工作,被人民群众赞誉为“群众的知心人”。作为街道的主要领导,张朝富十分重视党员的示范作用,凡事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并能从开发区发展大局出发,以街道为家,全力为街道的各项建设、村级经济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 2012年街道党工委荣获全市创先争优先进乡镇街道党工委荣誉称号。2013年下半年,按中宣部要求,中央、省主要媒体对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张朝富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此外,他本人还荣获了九江市目标考评先进个人、九江市道德模范等先进荣誉称号。
詹爱华,女,汉族,1973年生,中共党员,都昌县供电公司普通职工。 詹爱华是都昌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所一名普通的抄表员,一直以来,她对待工作以“勤”为重,对待公婆“孝”字当先,对待邻里以“和”为贵,对待家庭以“爱”为本。1995年詹爱华同爱人江波结婚成家以来,20年如一日悉心服侍卧病在床的婆婆,无微不至,无怨无悔。从进门的第一天开始就承担起了所有的家务并肩负起照顾半身不遂的婆婆的重任。她不但要服侍公公婆婆,照顾女儿,还要上班工作,她每天天没亮就起床,做好全家人的饭菜,然后出门赶往单位上班,晚上要收拾家务到深夜才能睡,起早贪黑,任劳任怨。詹爱华孝敬公婆的举动,深受周边居民的好评,也深深感染了周边居民,她用单薄的身体支撑起了一个脆弱的家,用勤劳的双手托起一个家庭的希望,用人间的至亲大爱为邻里社区树立了孝老爱亲的榜样,诠释了孝老爱亲的真谛。
葛美霞,女,1975年1月生,湖口县付垅乡唐坂村人。 1997年,18岁的弟弟因患脊柱肿瘤致全身瘫痪,为此,葛美霞留家招婿。1999年,结婚才三年,妈妈陈新妹上楼时不慎一脚踩空,摔断脊椎,无法站立,她一人照看两位瘫痪亲人。 为增加收入,丈夫常年在外打工,葛美霞带着两名年幼的孩子留守。每天她早早地将孩子送到学校后,就忙着服侍瘫痪在床的母亲和弟弟洗脸刷牙吃饭,因弟弟的排泄功能丧失,经常拉屎拉尿在身有些尴尬,葛美霞就耐心劝慰弟弟:“我是你姐姐,长姐当母,有什么难为情的,小时候不都这样。”有时母亲大便困难,她就用手去抠,老人呕吐出的污秽,她马上就洗。为了让母亲和弟弟身上不长褥疮,葛美霞天天晚上给母亲和弟弟洗澡翻身换衣和按摩身体,不离不弃,十几年如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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