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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明办、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党委组宣部、八里湖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西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预通知》精神和市文明委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九江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及第五届江西省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五届九江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2名,5类共表彰10名;另设九江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推荐。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地文明办及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将确定的本地区本系统候选人进行媒体公示、征求意见后,于6月18日前报市文明办(电话:8114200,联系人:沈海燕)。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名额为每类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10人;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推荐名额为每类不超过1人、总数不超过5人;同一候选人请不要重复推荐。各地各系统推荐材料包括:道德模范推荐表(内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推荐表应加盖当地文明办或组织推荐的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公章,扫描后连同其它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文明办邮箱jjswmb@163.com。
(二)投票评审。市文明办组织评委会投票,根据人物事迹和得票情况,提出第五届九江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
(三)进行表彰并向上推荐。市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作出表彰第五届九江市道德模范的决定并进行表彰奖励;当选的10名第五届九江市道德模范作为第五届江西省道德模范推荐人选,上报全省活动组委会。
附件:1.《九江市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2.《九江市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3.《九江市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4.《九江市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
5.《九江市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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