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共青城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万象新天小区居民芦某电话,称其女儿于正月初四中午带小孩在小区里玩,后上楼时发现随身携带的苹果笔记本电脑遗失在草坪,希望民警能帮着找回。
随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据芦某介绍,他女儿初四中午将电脑遗失,到当日晚上才发现,他本来想“破财消灾,算了”,但是,3月2日他看到民警悬挂在小区里的警民联系牌,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和民警取得了联系。民警听他这么说,立即在小区内巡查起来,希望能找到一丝线索。
民警查看小区内其中一个视频监控时,发现两个小女孩手上拿的一个物品与当事人描述的遗失的笔记本电脑颜色、外观相似,初步确定这两个小女孩与此事有关。
经对多个监控点视频资料的比对,发现其中一个小女孩进了五栋一单元的楼梯口。随后,民警与失主找到“洋洋”家,向“洋洋”的父母说明情况,“洋洋”父母非常理解失主的心情,也很配合民警工作,马上问“洋洋”是否捡到什么东西。“洋洋”承认,她是捡到一个红色的东西,但她自己不知道是什么,也不敢告诉父母。接着,“洋洋”从房间内将捡到的东西拿了出来,芦先生一看,正是他丢失的笔记本电脑。喜出望外的芦先生当场就给了“洋洋”一个红包当压岁钱,并祝福“洋洋”健康成长,快乐生活。 九江新闻网讯(杨善林 刘志坚 记者 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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