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法院网讯 近日,永修县人民法院荣获江西省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 年来,永修法院在着力抓好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坚持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全院精神文明建设提上重要日程,以省、市、县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为抓手,积极打造新时期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审判机关和法官队伍,取得了较好成效。2008年以来,多次获得省、市、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全院内强素质、外树 形象,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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