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都昌县召开“十街百店无欺诈”动员暨业务培训会。
会议指出,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宣传发动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监督检查阶段、建章立制阶段、检查验收阶段等实施步骤,在县城十条街道一百家商店开展明码标价整治和价格诚信单位建设,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建立规范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打造价格诚信都昌。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对各企业商品服务进行明码标价整治。各商店经营业主主要按照“八无四有”目标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达到所有商品和服务全部实现明码标价,商品经销过程中无串通涨价和价格欺诈行为,以保障我县“十街百店无欺诈”动员活动的顺利完成。(邱熹 王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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