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德安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德安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了由省公安厅组织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视频会”,该大队分管校车安全的领导以及秩序科、蒲亭中队、白水中队和聂桥中队的负责人参加了视频会。此次会议通报了湖南省湘潭市“7.10”重大校车事故情况,传达了总队领导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指示精神,并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校车服务方案》规定,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凡是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过渡性校车一律停止用于接送学生。从2014年9月1日起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
会后,参加视频会的科室负责人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德安交警大队领导,大队领导随即作出指示,务必多举措、全方位、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校车的整治力度,强化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要求各学校责任人要切实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积极倡导校车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确保校车行车安全。坚决查处无资质校车、校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校车交通安全万无一失。(县交警大队 周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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