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汤高峰 记者 汪东平)记者10月底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已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4900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3亿余元。
医疗救助能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生活难题,是当前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一项重要业务。我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对生病就医的困难群众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特别救助等举措,及时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据统计,到8月底,今年全市医疗门诊救助10611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29.94万元;实施住院救助3028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409.1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0951人次,发放救助金1695.918万元;实施“救急难”1477户次,发放救助资金277.96万元;实施“特别救助”172人,发放救助资金158.4万元。
据了解,我市实施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六类对象”,同时还包括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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