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从三个方面入手,确保节能宣传活动积极有序地开展,节能工作取得实效。近日,该院被评为武宁县公共机构节能优秀单位。
该院倡导节能低碳的环保工作方式,从完善节能机制着手,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制定了节能低碳环保办公实施方案,对日常工作空调、照明灯、电脑、纸张、用水、汽油等使用进行了规范,并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和违规处罚制度,从制度上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
为了增强节能意识,该院加大节能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倡导“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 做表率”的节能理念,增强了全院干警开展资源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从细节强化节能成效,要求干警上下班关闭电脑、电灯等电源,并在办公楼多处张贴了“节 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纸”等节能降耗的警示语。并规定在6月14日全国“低碳体验日”,该院办公区域不使用空调、公共区域照明灯停开一天、院内景 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同时,加强对节能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全院干警的节能意识、节能行为和节能设施,使节能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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