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徐自力 记者 储义)为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沿长江、环庐山西海周边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九江市环保 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落实,切实做好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九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出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 案。
据了解,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是全市沿长江和环庐山西海所有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城镇生活污水、水域养殖等污染防治情 况,重点为瑞昌市、九江县、九江经济开发区、浔阳区、庐山区、湖口县、彭泽县、武宁县、永修县等9个县市区。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将分自查自纠、专项整 治、总结验收等三个阶段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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